(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 2015年1月13日,“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”(www.100ec.cn/zt/315/)接到用户对团购王的投诉,称在团购王不履行商业合同。
(注: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)
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:
我是山东省的一位商家,2013年12月与团购王(www.go.cn)签订了网络服务合同。无良团购王,欺骗我们商家与他们合作,让我与团购王签订了16800元的保量合同,合同规定在一年时间内完成25万人民币的销量,如果完不成延期推广1-3个月,完不成可以申请退款。
签订合同之后,我们按照要求上传给团购王产品以及产品图片,但是团购王除了将商品上线以外没有做任何宣传推广活动,一年下来一共卖了4件商品,总共还没有200块钱。而且合同有规定,卖出的款项以15天一个结算周期结算,到现在4件商品才收到一个款项,其余的款项已经有8个月没有结算了。
今年9月份申请退款,让我们填写退款申请表发到指定邮箱,说需要走流程3个月给退款,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,联系他们退款,他们说资金紧张不给退款,让继续等待,问等到什么时候可以退款也不说,只是让等下去,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,卖出的款项也不给结算,所有的客服电话都是无人接听!
团购王单方面不履行合同,欺骗商家签订保量合同,签订之后不做任何宣传推广活动,款项不按照合同规定结算,一直拖延退款。
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,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团购网处理,截至发稿前,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,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。
据《2014年(上)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》(www.100ec.cn/zt/2014bndbg/)监测统计,虚假团购、退款问题、团购欺诈、霸王条款、账户被盗、发货迟缓、团购售假、发票问题、售后服务、质量问题为“2014年(上)十大网络团购热点投诉问题”。(文/尘落)